中药剂量

 中药的用药剂量

中药的计量单位,古代有重量(铣、两、钱、斤等)、度量(尺、寸等)
及容量(斗、升、合等)多种计量1方法,用来量取不同的药物。此夕卜
还有可与上述计量方法换算的“刀圭”、“方寸匕”、“撮、“枚”
等较粗略的计量方法。由于占今度量衡制的变迁,后世多以重量为计量固
体药物的方法。明清以来,普遍采用16进位制,即1斤=16两=160钱。现
在我国对中药生药计是采用公制,即1kg=1000s。为了处方和配药特别是
古方的配用需要进行换算时的方便,按规定以如下近似值进行换算:
一两(16进位制)=30g
一钱=3g
一分=0.3g
一厘=0.03g

用药量,称为剂量,一般是指每一味药的成人一日量。也有是指在方剂中
药与药之间的比较分量,即相对剂量。

剂量是否得当,是能否确保用药安全、有效的重要因素之一。临床上主要
依据所用药物的性质、临床运用的需要以及病人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中药的
具体用量。

一、药物方面

药材质量:质优者药力充足,用量勿须过大,质次者药力不足,用量可大
一些。

药材质地:一般来说,花叶类质轻的药,用量宜轻(无毒药一般用量为3
~10g);金石、贝壳类质重的药物量宜重(无毒药一般用量为10~30g)
i鲜品一般用量也较大(无毒药一般用具为30~60g)。

药物性味:药性较弱、作用温和、药味较淡的药,用具可稍重;药性较强,
作用强烈,药味较浓的药,用具则宜轻。

有毒无毒:无毒篙用量变化幅度可稍大,有毒者应将剂量严格控制在安全
范围内。

二、应用方面

方药配伍:一般药物单味应用时,用具可较大;人复方应用时,用量可略
小。同一药在复方中作主药时,一般较之作辅药时为重。

剂型:多数药物作汤剂时,因其有效成分多不能完全溶解,故用量一
般较之作丸、散剂时的服用量为重。

用药目的:临床用药时,由于用药目的不同,同一药物的用量可不同。如
摈榔,用以消积、行气、利水,常用剂量为6~15g;而用以杀姜片虫、绦
虫时,即须用到60~120g。再如洋金花,如用以止咳平喘或止痛,一般只
用0.3~0.6g,每日量不超过1.5g,但若用作麻醉药时可用到20g。即使是
利用药物的同一功效,也可能因为用药目的不同而使用不同剂量。如泻下
药牵牛子,李杲说它“少则动大便,多则下水”。同是用以泻下,用以通
便导滞,用量宜轻;若用以峻下逐水,则用量宜重。

三、患者方面

年龄大小:由于小儿身体发育尚未健全,老年人气血渐衰,对药物的耐受
力均较弱。特别是作用峻猛,容易损伤正气的药物,用量应低于青壮年的
用药量。小儿五岁以下通常用成人量的四分之一,五、六岁以上可按成人
量减半用。

性别:对于一般药物,男女用量区别不大,但妇女在月经期,妊娠期,用
活血祛瘀通经药用量一般不宜过大。

体质强弱:体质强壮者用量可重;体质虚弱者用量宜轻,即使是用补益药,
也宜从小剂量开始,以免虚不受补。

病程长短:一般来说,新病患者正气损伤较小,用量可稍重;久病多体虚,
用量宜轻。

病势轻重:一般来说,病急病重者用量宜重;病缓病轻者用量宜轻。如病
重药轻,犹如杯水车薪,药不能控制病势,若病轻药重,诛伐太过,药物
也会损伤正气。

另外,在患者方面还应考虑到患者在职业、生活习惯等方面的差异。如体
力劳动者的腠理一般较脑力劳动者的致密。使用发汗解表药时,对体力劳
动者用量可较脑力劳动者稍重一些。在确定药物剂量时,除应注意上述因
素外,还应考虑到季节、气候及居处的自然环境等方面的因素,做到“因
时制宜”、“因地制宜”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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