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热药

     凡以清解里热为主要作用的药物,称为清热药。

  清热药的药性寒凉,具有清热泻火、燥湿、凉血、解毒及清虚热等功效。本类药物主要用于表邪已解、里热炽盛,而无积滞的里热病证,如外感热病,高热烦渴,温热泄痢,温毒发斑,痈肿疮毒及阴虚发热等。清热药是以《内经》热者寒之及《本经》疗热以寒药的原则指导 用药的。

  由于发病原因不一,病情发展变化的阶段不同,以及患者体质的差异,里热证既有气分与血分之分,又有实热与虚热之异。因此,就有多种类型的临床表现。针对热证的不同类型,并根据药物的功效,将清热药分为以下五类.清热泻火药,功能清气分热,用于高热烦渴等气分实热;清热燥湿药,功能清热燥湿,用于泻痢,黄疸等湿热病证;清热凉血药,功能清解营分、血分热邪,用于吐衄发斑等血分

实热证;清热解毒药,功能清解热毒,用于痈肿疮疡等热毒炽盛的病证;清虚热药,功能清虚热、退骨蒸。用于温邪伤阴、夜热早凉,阴虚发热、骨蒸劳热等证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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